尊敬的客户:
2017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接收到我行邀请参与活动短信通知的客户,在短信指定时间内完成以下2笔手机银行交易即可获得50-100元善融商务个人商城电子券。获得电子券的金额以接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一)满足获得电子券条件的手机银行交易
—转账业务
100元以上(含100元)跨行(普通)转账及向非本人名下账户转账;
—“悦享生活”业务(4.0以下版本为“悦生活”业务)
通过手机银行客户端支付完成“悦享生活”(“悦生活”)交易,交易金额为50元以上(含50元);
—投资理财业务
成功购买手机银行投资理财类产品,且交易金额为100元以上(含100元),含“基金投资”、“账户贵金属”“理财产品”、“外汇买卖”、“代理贵金属”、“账户外汇(实盘)”、“账户商品”等。
(二)电子券领取使用细则
1.满足条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客户手机银行签约的手机号码将收到含有电子券编号和验证码的短信,需自行充值到善融商城账户内。对于已实名认证的客户,电子券将直接充值到您善融商务商场个人账户内。
2.善融商务电子券充值方式:使用建行账号、网银客户号、签约手机银行手机号码、网站账号登录善融商务个人商城,点击“我的商城”-->点击“互动中心”-->在“电子券管理”下,点击“我要充值”,输入电子券的编号及验证码,提交后充值成功。
3.电子券使用有效期:客户需在短信内指明的有效期之前充值使用,过期后将无法进行充值,且视为自动放弃,电子券不予补发。
4.电子通用券使用范围:善融商务个人商城全场通用。本券不找零、不兑换、不拆分,仅限一次使用。
5.客户须将善融商务电子券充值至绑定中奖手机号码的善融商城账号中方可使用,电子券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售等类似行为。
6.更多善融商务电子券使用说明详见善融商务网站(buy.ccb.com)。